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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鱼网站:江海股份(002484):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

来源:乐鱼网站    发布时间:2026-01-08 22:14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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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持股5%以上股东亿威投资有限公司、朱祥保证向本企业来提供的内容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  1、持有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股份117,442,410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.95%,公司总股本按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8,449,368股计算,下同)的股东亿威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亿威投资”)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(即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,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)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,841,491股(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.00%)。

  2、持有公司股份60,627,966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.2%)的股东朱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(即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,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)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万股(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.95%)。

  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%以上股东亿威投资、朱祥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  2、股份来源: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(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)。

  3、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:不超过16,841,491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.00%(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,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)。

  4、减持期间: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,即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(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)。

  2024年12月24日,亿威投资签署《表决权放弃承诺函》,承诺自《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》项下约定的过户完成日起至过户完成满18个月之日的期间(“表决权放弃期限”)内,亿威投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59,536,675股股份(约占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投票权)。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,亿威投资处置所持剩余公司股份或在该等股份上增加权利负担的,将优先使用未放弃表决权部分的股份。

  在放弃期限内,因公司配股、送股、公积金转增、拆股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总数发生自然或法定变化的,本承诺函项下弃权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,此时,本承诺函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股份。

  截至本公告日,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,与亿威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、承诺一致。

  8、亿威投资不存在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——股东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》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的情形。

  2、股份来源: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(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)。

  3、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:不超过800万股,占公司总股比例不超过0.95%(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,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)。

  4、减持期间: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,即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(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)。

  8、朱祥不存在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——股东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》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的情形。

  1、亿威投资、朱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、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,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。

  2、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》(2025年修订)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——股东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》(2025年修订)等法律和法规规定。

  3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,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,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。

  4、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,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明显的变化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。

  5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,亿威投资、朱祥先生仍是公司持股5%以上的股东。